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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宴客的時間是2014的七月,

我們一直到今天才正式登記。

 

沒什麼特別原因,

單純的認為宴客完成就是人妻了,

遲遲沒找時間去戶政事務所登記。

 

直到不登記不行的階段,

才帶著雙方的戶口名簿、印章、雙證件、結婚書約,

辦理結婚登記。

因為不打算遷戶籍,

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。

 

於是,在今天真正成為法律上的人妻。

以後,還請你多多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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